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西北區十一樓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6068 102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11樓西北區1104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西北區十一樓秘書處總務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或所得稅證明。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餘仍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向得標廠商收取新臺幣10萬元之履約保證金。
二、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5年7月22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本處將於105年7月26日前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
四、廠商對本案之契約、徵求服務建議書文件及評選須知如有疑義,請與本處國際事務組李小姐聯絡,電話:1999轉1020,外縣市02-27208889轉1020。
五、本案以固定費用決標,廠商服務建議書內標價高於機關公告之預算者,屬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契約價金部分依契約標示之價金給付,部分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各項目及結算方式詳本案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