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議會 |
|---|---|
| 機關代碼 | 3.76.7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楊淑鈴.陸奕愷 |
| 聯絡電話 | (05)5322310#1511.1507 |
| 機關地址 |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222號 |
| 傳真號碼 | (05)534076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議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22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收取新台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15 09:00 |
| 開標地點 | 雲林縣議會辦公大樓1樓第二審查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9,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票據抬頭應載明「雲林縣議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22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指定交車日起至106年12 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須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 ※本採購投標廠商應提出服務企劃書及車輛型錄皆1式7份。 廠商如有採購法103條規定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如參與者取消資格。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之,但應為有效期內資格證明文件之影本。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上班時間內向本會總務組洽購(每份標案文件費用200元),郵寄索取者須另附52元回郵及A4大型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住址、採購標的名稱(請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 |
| 開標時間地點 | 時間:依公告日期。地點:本會第二審查室。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會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後總價決標。(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三、全份招標文件包括:(1)投標信封、證件封、標價封 (2)投標須知及評審作業規定(3)契約條款(4)採購規格說明書(5)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6)投標廠商聲明書(7)投標廠商印模單(8)投標廠商切結書(9)廠商退還押標金申請單(10)授權書(簡介及議價之用)(1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2)投標標價清單(13)議減價清單(14)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申請書。 四、開標時廠商須派員到場簡介及必要說明,如未派人到場者放棄單項評分及優先減價等權利。(派代理人參加開標現場時需附授權書;如本人參加或不派代表出席開標現場則免附) 五、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 六、爭議處理:機關與廠商應履約而發生爭議者,應依法令及契約規定,考量公共利益者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本案依採購法規定受理調解及申訴之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02-87897500。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雲林縣議會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雲林縣議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