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2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24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5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60,000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議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苗栗縣議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51號
其他:履約期限
租賃期間:116年6月19日至120年6月18日止,廠商應於116年6月18日前交車,以上班日為計算租賃費。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凡政府登記有小客車租賃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
2.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上一期)。
其他:附加說明
(一)截標期限:115年11月23日下午17時00分。 (二)開標時間:115年11月24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會1樓第2會議室。 (三)廠商請依評審項目順序製作服務企劃書加封底面裝訂成冊,封面加蓋公司 行號及負責人印章(1式8份)與投標文件同時裝袋彌封送達或郵遞(郵遞者請預 估郵寄時間,逾時不予收件)(為求慎重投標文件彌封口請加蓋騎縫);本案各項需求詳閱需求說。 (四)評選小組時間:115年11月24日下午2時整,於本會一樓第2會議室。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評選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進行簡報、現場詢答,簡報時間以15分鐘為限。 (五)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 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七) 政府電子採購網於115年6月27日起關閉「未登入帳號」之領標管道,使用者須登入帳號始得領標,且同一帳號同一標案當次招標期間僅限領標1次(即僅可取得1次領標電子憑據),以免相同廠商或機關重複領標。 (八)廠商款項需視縣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會遲延問題。 (九)餘詳招標文件。 (十)本案預算尚未通過,先辦理保留決標,預算通過後決標生效。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議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fetched_at
2026-11-05T01:25:40+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凡政府登記有小客車租賃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
2.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上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