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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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28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76.73.7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5 - 地區性管線及電纜; 輔助性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2838888#51271 |
| 機關地址 |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
| 傳真號碼 | (03)38111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15.29交通部鐵道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10/17 |
| 原公告日 | 107/09/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契約之工作範圍為機場捷運各車站、各機廠、各站外變電站、行政大樓等處規劃完整之光纖電纜佈設,於軌道區既設管溝內佈設2條96芯傳輸骨幹及1條24芯光纜共3條光纖纜線,1條96芯為機電系統改善使用佈署於各場站之通訊設備室,1條96芯為商業應用佈署於各場站之固網機房,1條24芯為列車對地通訊系統使用;本案須提供新一代乙太網路設備,讓光纖通信的資料可以增速到車站傳輸達10Gigabit,用以做為機關原本同步數位階層網路之之備援網路連結行控中心及A1~A21車站的行車控制、語音、數據、影像傳輸及未來傳輸容量擴充使用;完成列車對地通訊系統及企業私有雲網設備安裝建置,另須提供網管系統(包含工作站及終端機)及特殊檢測儀器等系統之製造、組裝、檢測、運交、現場安裝、測試、備品與維修工具之供應、訓練、保固服務、相關文件及完成本契約需求之各項服務事項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0/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0/26 14:00 |
| 開標地點 |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5,00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細設:決標日起30日,工程於通知日起510日(餘詳閱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廠商或其指定分包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通訊(信)器材買賣、製造、貿易等項目經營許可執照(須滿足下列兩項): (1). E601010電器承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擇一) (2).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或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擇一)。 (指定分包商須於服務建議書內明訂該分包商之分包項目,如該分包商屬安裝工程,則必須滿足(1);如分包商屬設備提供,則必須滿足(2)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證明 (四) 廠商投標聲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更新招標文件 1.附件2-施工及材料說明 修正處為二、(九)、3、(4)N「需相容於單位在有無線網路基地台(現有為Extreme廠牌)」 2.延長等標期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請勿再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0/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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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