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05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19,000元整)
■4.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詳細價目表
■6.廠商資格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下列擇一符合):
A.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B.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C. 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D. 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
E. F206010 五金零售業
F.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G.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7.廠商納稅證明
■8.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2.維修備品。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25T05:11:33+08:00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新臺幣19,000元整) ■4.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詳細價目表 ■6.廠商資格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下列擇一符合): A.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B.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C. 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D. F114080 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 E. F206010 五金零售業 F.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G.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7.廠商納稅證明 ■8.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2.維修備品。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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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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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軌車磨石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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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99-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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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1-5301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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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