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2樓法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1)營業項目代碼、登記營業項目:J5(廣播電視業)。
(2) J5(廣播電視業)中屬許可業類者,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
2. 廠商納稅證明
3. 廠商信用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標單兼切結書
6. 詳細價目表
7.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8.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固定價金新臺幣320萬元整(複數決標,需求廠商數為4家,每家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0萬元整)。
二、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並接受出入口警衛量測體溫。
三、本案採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依本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五日。」故本案等標期為11日。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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