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嘉義市文雅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60.97.1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4 - 地板及牆面貼磚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維翰 |
| 聯絡電話 | (05)2768011#130 |
| 機關地址 | 600嘉義市東區文雅街2號 |
| 傳真號碼 | (05)276454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1061113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37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37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文雅街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05 10:00 |
| 開標時間 | 106/12/05 13:30 |
| 開標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文雅街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文雅街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工期3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登記證。 ◎依營造業法第43條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不得投標。 ■專業營造業:(專業工程項目: 防水工程 ) 1.專業營造業或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登記證。 ◎依營造業法第43條評鑑為第三級之專業營造業不得投標。 ■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土木包工業以本市登記或符合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越區營業者為限。 *以上三項其中一項符合即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2)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提出核定通知書影本或依法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查復單經塗改或無查復單位蓋章者無效。 4.查復單顯示有退票記錄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5.投標廠商如為獨資商號,其所檢附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得以該商號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嘉義市文雅國民小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05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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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嘉義市文雅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