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112年契約價金為1736000元。﹙二所國小同為供應80次﹚。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學生上課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合法設立或登記之有效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有效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徴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四﹚餘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五﹚招標文件清單之「01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內之第四項「本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修正為「不列入審查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投標廠商注意:招標文件清單之「01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內之第四項「本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修正為「不列入審查項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