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並在原工作範圍內施作,擴充金額為本案之標餘款,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至預算上限,擴充日期至119年6月30日止,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另訂契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5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單售價200元。可親自至本局或郵寄購買。郵寄購買者請另附回郵120元。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5樓行政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環工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
3.一般公司: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行業別:顧問服務業,代碼:I1或與環境保護相關之行業)
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機械工程或結構工程或電機工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科別: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機械工程或結構工程或電機工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具有焚化廠或汽電共生廠或電廠或相關環境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操作營運、工程管理、園區規劃或營運監督管理經驗之一者,且應至少有3年以上實務經驗。
2. 投標廠商應具有促參案件履約管理執行經驗至少1年。如無,應將具執行經驗之協力廠商列入本計畫團隊中,並出具合作協議書。
前項基本資格,廠商應提出相對應之完工證明書或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契約主文部份影本。另本計畫團隊應含律師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律師及會計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次修正投標須知廠商資格等內容,延長等標期至9月11日上午9時截止投標,9時30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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