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5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單售價200元。可親自至本局或郵寄購買。郵寄購買者請另附回郵120元。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5樓行政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之科別至少須有下列其中之一: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化學工程。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具有以下條件之一:
1.5年以上焚化廠營運操作管理經驗
2.10年以上執行焚化廠監督營運操作管理相關經驗
3.國內外都市型焚化廠(每日處理量600噸以上)興建實績。
4.國內焚化廠後續操作營運評估規劃經驗或國內廢棄物循環處理整體園區評估規劃經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或110年1月1日起,以後到者為準)至112年6月30日止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11/11更正1.招標文件清單第11點投標勞務切結書(1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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