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自「決標翌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機關保有數量增購之權利,依原決標條件、價格辦理,並以新臺幣247萬1,700元為上限辦理(實際金額以本市議會通過預算經費金額為準)。
(二)機關保有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為後續擴充1年(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依原決標條件、價格辦理擴充,並以新臺幣247萬1,700元為上限辦理(實際金額以本市議會通過預算經費金額為準),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或其他合法設立證明(僅須提供任一項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
3. 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二)最近1期納稅資料(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無違章欠稅證明文件。
(三)最近1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之證明文件。
(四)經行政院衛生署認可具檢驗尿液能力【鴉片類、安非他命類、MDMA類、大麻、愷他命類】之醫療或檢驗機構之證明文件。
(五)公立醫院、檢驗機構及學校得免提第1款至第3款之資料證明文件。
(六)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合格執照。
附加說明
一、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本案為第2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二、自「決標翌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機關保有數量增購之權利,依原決標條件、價格辦理,並以新臺幣247萬1,700元為上限辦理(實際金額以本市議會通過預算經費金額為準)。
三、機關保有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為後續擴充1年(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依原決標條件、價格辦理擴充,並以新臺幣247萬1,700元為上限辦理(實際金額以本市議會通過預算經費金額為準),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四、決標原則為最低標,決標方式為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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