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17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第19期「湖子內區段徵收區」治安要點錄影監視系統建置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6/06/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世新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98,65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198,6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60.1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芳億
聯絡電話 (05)2221453
機關代碼 3.76.60.18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聯絡人 林芳億
聯絡電話 (05)2221453
傳真號碼 (05)222087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概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無記名方式向本局後勤科郵領或親領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8 09:00
開標時間 106/06/08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翌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有能力合乎規定承攬本案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接受審查(廠商資格文件影本時,本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有關系統相容部分,本局不提供整合之任何協助,投標廠商需自行評估建置能力與所需要 相關軟、硬體之成本。 二、得標廠商不得以本局未提供相關整合之協助為由卸責,如有上揭可預見其履約瑕疵,致影響本 案履約時效或無故不履約,本局得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於期限內未改善完竣,本局得就本案履 約管理部份,暫停、終止或解除契約。 三、本案得標廠商應於完工驗收階段提供本案系統全部原始碼予本局,不得以替代方案或無原始碼 等理由卸責,如未交付,不予驗收通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60.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芳億
聯絡電話
(05)2221453
機關代碼
3.76.60.18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聯絡人
林芳億
聯絡電話
(05)2221453
傳真號碼
(05)222087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概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無記名方式向本局後勤科郵領或親領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8 09:00
開標時間
106/06/08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翌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有能力合乎規定承攬本案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接受審查(廠商資格文件影本時,本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有關系統相容部分,本局不提供整合之任何協助,投標廠商需自行評估建置能力與所需要 相關軟、硬體之成本。 二、得標廠商不得以本局未提供相關整合之協助為由卸責,如有上揭可預見其履約瑕疵,致影響本 案履約時效或無故不履約,本局得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於期限內未改善完竣,本局得就本案履 約管理部份,暫停、終止或解除契約。 三、本案得標廠商應於完工驗收階段提供本案系統全部原始碼予本局,不得以替代方案或無原始碼 等理由卸責,如未交付,不予驗收通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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