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本校評為績優廠商,得後續擴充一年(107學年度,以實際上課日為準),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合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4,756,842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高翠路332巷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高翠路332巷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具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務之廠商,檢附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 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 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 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1. 本案於106年6月16日09:00開標後,訂於105年6月16日14:00於本 校會議室進行評選,邀請資格符合之廠商進行簡報。簡報廠商於1 3:50報到抽籤決定順序。 2. 本案費用之計算,依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 及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每服務時數單價上限為410元。 3.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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