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pps1081217 已決標公告

頂埔國小整建棒球運動場地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兆鈜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0,000
原始預算
$ 1,401,172
底價金額
$ 1,362,000
決標折數
95.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8.97.2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淑慧
聯絡電話 (03)5386204#21
機關代碼 3.76.58.97.29
單位名稱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二十三號
聯絡人 鄭淑慧
聯絡電話 (03)5386204#21
傳真號碼 (03)530362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本校保留於109年12月31日前依原契約條件及項目單價辦理後續增購,擴充金額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作為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其標餘款為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1,401,17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6 12:00
開標時間 108/12/26 13:30
開標地點 200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二十三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校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限期於109年4月30日前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列有運動設施營建業。(須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或運動場地用設施工程業綜合登記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廠商於投標前應至現場勘察並確實了解施工圖說內容,如有疑問應於投標前以書面向本校要求釋疑。 四、承包廠商於校內施工時「禁止於校園內吸菸,違者依菸害防制法,處以罰鍰」與「請遵守菸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 五、保固期自驗收結果符合契約規定之日起算3年。 六、學校為教學單位,施作須配合學校可施作時間施作。 七、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開標時(以本校所在之地方政府依權責正式宣佈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若順延開標日逢星期六或國定假日或因故停止辦公時,則再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 八、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8.97.2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淑慧
聯絡電話
(03)5386204#21
機關代碼
3.76.58.97.29
單位名稱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二十三號
聯絡人
鄭淑慧
聯絡電話
(03)5386204#21
傳真號碼
(03)530362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本校保留於109年12月31日前依原契約條件及項目單價辦理後續增購,擴充金額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作為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其標餘款為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1,401,17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6 12:00
開標時間
108/12/26 13:30
開標地點
200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二十三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校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限期於109年4月30日前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列有運動設施營建業。(須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或運動場地用設施工程業綜合登記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廠商於投標前應至現場勘察並確實了解施工圖說內容,如有疑問應於投標前以書面向本校要求釋疑。 四、承包廠商於校內施工時「禁止於校園內吸菸,違者依菸害防制法,處以罰鍰」與「請遵守菸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 五、保固期自驗收結果符合契約規定之日起算3年。 六、學校為教學單位,施作須配合學校可施作時間施作。 七、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開標時(以本校所在之地方政府依權責正式宣佈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開標,若順延開標日逢星期六或國定假日或因故停止辦公時,則再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 八、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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