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6.58.96.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彭秀香 |
| 聯絡電話 | (03)5316605#132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 |
| 傳真號碼 | (03)534069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3,472,129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6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總務處)2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壹佰元以現金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12 08:30 |
| 開標時間 | 105/10/12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校史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7月1日後開工並於106年9月29日前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依法登記之丙等以上之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並具備合格證明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附具下證明文件(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或稅額申請書收執聯(三)信用證明最近半年內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來無退票證明(四)當年度同業公會公會會員證或依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加入工業或商業之證明應與丙等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有關。(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本案可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 (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圖書館棟校舍耐震補強工程第六次招標文件」,郵購地址:新竹市光華北街10號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總務處。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
| 其他 |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2.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或向下列各機關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3)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4)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 4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