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08/12 08: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08/12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5773934#7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512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服務費用依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及結算,本案採購預算金額按建造費用百分比7.7%計算為新台幣193036元,工程預算上限為新台幣2506964元,總經費為新台幣270萬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