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8.3.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淑貞 |
| 聯絡電話 | (03)5388406#18 |
| 機關代碼 | 3.76.58.3.5 |
| 單位名稱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 |
| 聯絡人 | 陳淑貞 |
| 聯絡電話 | (03)5388406#18 |
| 傳真號碼 | (03)538614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增購:在預算金額內,得依本契約原履約條件及決標單價金額,於履約期限前向廠商辦理增購。 (2)後續擴充:機關於契約期滿後,辦理新年度契約尚無得標廠商期間,得依原履約條件及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最長3個月,並以新台幣125萬元整為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2/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0058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1樓服務臺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整【如匯票購買抬頭請書寫新竹市政府】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2/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12/06 10:00 |
| 開標地點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7樓招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30058新竹市海濱路240號行政科或專人送達本局行政科收發戳記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為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機械安裝(E604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且其受雇或從業人員須具備下列相關證照: (1-1)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乙級油壓技術士證。 (1-2)領有上開證照人員任職於投標廠商之在職證明文件(如勞、健保證明等)。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應附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信用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44條規定。 【應附投標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標單、技術士證、在職證明、規格及報價單等,詳投標須知第44條規定。 【其它】: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請將資格證明文件及標單文件置於同一標封投標。2.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投標須知補充說明、規格及報價單等相關規定,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3.開標時請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4.有關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之諮詢,請逕洽本案業務科室承辦人。5. 得標廠商依印花稅法規定,契約用印前其中一本(廠商正本)請先完納印花稅款。(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領標方式】:1.專人購買:請於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購買。2.郵遞購買:標單重量約500公克,請視需選擇郵遞寄送方式並附足額回郵信封(信封尺寸建議A3為適)寄「新竹市海濱路240號新竹市環境保護局行政科」購買。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檢舉不法電話與信箱】:1.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00074。2.新竹市政府政風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檢舉信箱:新竹郵政01045號信箱。電話:(03)5368920轉1201。4.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其餘管道如下所列之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備註】:請自備口罩與會。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12/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