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市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8.2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簡俊丞 |
| 聯絡電話 | (03)5229508#5533 |
| 機關代碼 | 3.76.58.20 |
| 單位名稱 | 災害管理科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
| 聯絡人 | 簡俊丞 |
| 聯絡電話 | (03)5229508#5533 |
| 傳真號碼 | (03)52289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1/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1/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1/19 14:0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維護本市水災智慧防災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須附公司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且其營業項目至少有通信工程業、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精密儀器批發業、精密儀器零售業、資訊軟體服務業、資訊軟體零售業等其中之一者。 二、其他:承辦相關經驗業績證明文件(完工證明或合約影本)。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 1、既有水情災情監測系統與設備臨時叫修與設備更換: (1)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汛期)(含國定假日、 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從本局通知查修時間起算24小時內完 成;非屬汛期期間, 從本局通知查修時間起算72小時內完成。 (2)無法立即修復時,需提供同級(含)以上備品替用,使標的物回 復正常運作,至故障設備修復完成,故障品需於7個日曆天內維 修完畢,若設備故障不堪修復時,得標廠商需立即通知本局,並 經本局依設備規格、功能、性能等審查同意後,方可替代更換新 品。 (3)故障品需於7個日曆天內維修完畢,若設備故障不堪修復時,得 標廠商需立即通知本局,並經本局依設備規格、功能、性能等審 查同意後,方可替代更換新品。 (4)異常及故障經專業判斷為資安事件,於判斷後6小時內處理完 成,並於處理完成後7個日曆天內將處理程序、結果及改善建議 方案措施作成文件向本局承辦人說明。 (5)發生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漏洞/資安訊息警 訊)資安事件或安全性漏洞時,自機關通知7日內完成官方已針 對弱點釋出修復版本完成更新事宜。 (6)3個工作天內將相關維護紀錄(包括通知時間、故障描述、實際 處理時間、因應之修復事項、零件更換紀錄、修復後開始正常運 作時間及維護人員簽名)以電子郵件或LINE方式回傳紀錄電子 檔予本局承辦人確認及驗收佐證用。 (7)監測資料傳輸(IoW平臺的物理量量測數據)中斷(含弱點修補) 或妥善率低於90%,需於8小時內(從通知查修時間起算)修復, 至遲應48小時內需修復完畢。 2、既有水情災情監測系統與設備定期保養維護: (1)114年4月底前及11月底前各進行一次清冊內全部設備詳細 功能檢測及清潔保養工作(包含檢查、測試、清潔、調整、更 換故障零件等)服務,以維持本契約標的物功能之正常運作, 並於114年5月10日及12月10日前提供檢測報告內容函送 本局備查。 (2)本市「智慧防汛系統平台」維護檢查作業應於每月15日前進 行一次線上檢測(線上遠端毒檢測、系統定期更新及檢測作 業),確保資料介接正確性,於每月16日提供檢測報告電子 檔以電子郵件或LINE方式回傳予本局承辦人確認及驗收佐 證用。 3、颱風事件專案服務:本市發佈海上颱風警報後6小時內,應點檢 全市淹水感測器、CCTV系統,並經本局承辦人員確認。 4、其他:得標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14日內針對本局提供之維護範 圍設備清冊進行清點,並將清點後之情形書面回報本局承辦人。 1.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3)新竹市消防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電話:03-5229508#490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如要現場領標請先電話連繫。 4.招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新竹市消防局行政科)。 5.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6.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投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
|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