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10003 已決標公告

「新竹市110年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新竹市消防局 決標日:110/01/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立中央大學災害防治研究中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59,520
原始預算
$ 3,159,52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8.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育維
聯絡電話 (03)5229508#434
機關代碼 3.76.58.20
單位名稱 災害管理科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聯絡人 張育維
聯絡電話 (03)5229508#434
傳真號碼 (03)522899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本機關保留111年後續擴充權利,本機關得視110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110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於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工作計畫書,俟本機關評估核定,並完成議約後簽訂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計畫書等相關書類要求,或提送之計畫等經本機關審查不合格者,本機關得另案重新辦理招商作業(111年預算金額總計新台幣326萬9,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3,159,5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2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為國內大專院校或民間機構具協助推動災害防救工作相當經驗之團體並符合下列資格: 1.國內大專院校需檢附學校同意書: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法人團體應提出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2.計畫主持人及參與工作人員之學經歷證件影本,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須具備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相關經驗之專家、學者。 1.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如要現場領標請先電話連繫。 4.招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新竹市消防局行政科)。 5.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投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8.2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育維
聯絡電話
(03)5229508#434
機關代碼
3.76.58.20
單位名稱
災害管理科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聯絡人
張育維
聯絡電話
(03)5229508#434
傳真號碼
(03)522899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本機關保留111年後續擴充權利,本機關得視110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110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於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工作計畫書,俟本機關評估核定,並完成議約後簽訂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計畫書等相關書類要求,或提送之計畫等經本機關審查不合格者,本機關得另案重新辦理招商作業(111年預算金額總計新台幣326萬9,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3,159,5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1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2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為國內大專院校或民間機構具協助推動災害防救工作相當經驗之團體並符合下列資格: 1.國內大專院校需檢附學校同意書: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法人團體應提出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2.計畫主持人及參與工作人員之學經歷證件影本,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須具備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相關經驗之專家、學者。 1.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如要現場領標請先電話連繫。 4.招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新竹市消防局行政科)。 5.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投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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