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5024 招標中 (剩 13 天)

南寮分隊興建工程

新竹市消防局 公告日:115/09/10 截止日:115/09/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98,802,600

押標金
$ 12,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8.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魏毓亭
聯絡電話 (03)5229508#5410
機關代碼 3.76.58.20
單位名稱 職業安全及綜合企劃科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聯絡人 魏毓亭
聯絡電話 (03)5229508#5410
傳真號碼 (03)526196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8,729,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9/30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四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2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 (1)本案採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文件均應個別檢附,如有一家不符,既認定資格不符,請投標廠商妥處。倘一家廠商同時具備3項基本資格者,得允許單獨投標同時檢附所有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2)共同投標廠商及單獨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 A.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電器承裝業。如屬共同投標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B.如具三項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 (3)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4)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對本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 2.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自來水管承裝商業登記證或電器承裝商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以下二擇一) A.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B.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A.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B.共同投標廠商,仍須個別檢附上述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3)新竹市消防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電話:03-5229508#5490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職業安全及綜合企劃科,如要現場領標請先電話連繫。 4.招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新竹市消防局職業安全及綜合企劃科)。 5.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6.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投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8.2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魏毓亭
聯絡電話
(03)5229508#5410
機關代碼
3.76.58.20
單位名稱
職業安全及綜合企劃科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聯絡人
魏毓亭
聯絡電話
(03)5229508#5410
傳真號碼
(03)5261968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8,729,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9/30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四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2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 (1)本案採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文件均應個別檢附,如有一家不符,既認定資格不符,請投標廠商妥處。倘一家廠商同時具備3項基本資格者,得允許單獨投標同時檢附所有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2)共同投標廠商及單獨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 A.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電器承裝業。如屬共同投標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B.如具三項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 (3)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4)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對本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投標廠商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 2.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自來水管承裝商業登記證或電器承裝商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以下二擇一) A.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B.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A.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B.共同投標廠商,仍須個別檢附上述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3)新竹市消防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電話:03-5229508#5490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職業安全及綜合企劃科,如要現場領標請先電話連繫。 4.招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新竹市消防局職業安全及綜合企劃科)。 5.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6.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投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29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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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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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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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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