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委任人得視督核或評鑑情形,依原條件、原價金後續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每次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後續擴充次數以2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社會行政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受託單位應依法登記或立案之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團體。
二、受託單位應提供下列文件:
(一)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明文件影本(如:函文、立案證書或登記證書等)。
(二)經主管機關核備之組織(捐助)章程影本(依法令規定無免附)。
(三)可獲得之最近一年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之業務、財務(預、決算書等)報告影本。
(四)計畫主持人及相關人員之學經歷證明影本。
(五)廠商投標聲明書正本。
(六)電子領標憑據(非電子領標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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