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2,001,227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3樓 工務處(公有建築科)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總收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性質單純為學校與停車場之綜合案件,無需特定廠商資格。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暸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娟的網址: 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擋。
四.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異請於107年12月28日前提出。
1.本案應配合中央補助款先行招標,俟取得建築執照機關通知後開工(暫定108年6月)。
2.本案施工地點地形特殊施工動線較為不佳,請投標廠商自行至工地現場勘查評估。
3.本案為巨額工程採購,依採購審查小組107年9月13日決議本案採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價格納入評選不另訂底價(投標書之報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又本案水電工程雖達查核金額,經報上級機關核准採建築及水電合併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