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得後續擴充1次1年,以2次為限;後續擴充(期間為113年至114年)金額上限新臺幣620,000元整。承辦單位於受託期滿有意續約者,應於契約期滿前90天,檢附成效報告相關文件送本府審核,辦理續約評鑑作業,評鑑成績為80分以上者,得辦理議價,辦理後續續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5樓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依法登記或設立之法人、機關、社工師事務所、心理諮商所或團體。
2. 應聘用學士學位以上社會工作學系、心理系、心理諮商學系畢業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之專業人員。
3. 必須組織健全,具備良好行政作業能力,並能依會計作業規定,完成經費結報核銷。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評審委員名單如下:
1.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駱文章副處長
2.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簡寶秀科長
3.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陳志源科長
4.基隆市政府社會處李嘉琳社工師
5.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康文馨社工師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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