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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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基隆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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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76.5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弟忠 |
| 聯絡電話 | (02)24201122#2415 |
| 機關地址 |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
| 傳真號碼 | (02)2422779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597,7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0/09/22 |
| 原公告日 | 110/09/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地政處)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府財政處支付金融科(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19號3樓《北都大飯店3樓》)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持收據至本府地政處(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後棟2樓)領取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09/29 09:30 |
| 開標時間 | 110/09/29 10:30 |
| 開標地點 | 基隆府地政處會議室(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後棟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3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具有與招標標的相關經驗之技術顧問機構或技師事務所,並提出下列證明文件(所附廠商投標證件審查一覽表僅供參考,請依表列順序檢附):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列有「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並提出下列證明以供審查: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包含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 (2)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 (3)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之工程技術)。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相符。 (4)技師已加入該科技師公會之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詳附加說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詳附加說明。 (三)其它應繳納之證件: 1.投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切結書(正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1.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註: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二項均需檢附)相關文件代之。 2.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未使用票據者,向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申請,亦會發給本證明文件)。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9/29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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