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1次1年,以2次為限,後續擴充期間金額為5,569,116元整;受託單位於受託期滿有意續約者,應於契約期滿前90天,檢附評估報告、績效說明及工作計畫書等相關文件送本府審核,本府應於15日內以書面通知續約與否及辦理評鑑作業;受託單位未於90天前請求續約時,本府得辦理重新招標。評鑑績效為80分以上者,得辦理續約1年,續約期滿後辦理重新招標。評鑑績效未達80分者,不予續約,並辦理重新招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二、受託單位應符合下列資格:依法登記之法人、機關或團體,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委託案服務對象及服務事項符合其組織(捐助)章程及業務項目。
(二)組織健全並依法令及章程規定定期召開會議者者。
(三)接受本委託案業經董(理)事會議或會員大會通過。
(四)具有辦理社會服務相關經驗者優先。
(五)依法處理財務並具備配合辦理受託事項之資金者。
附加說明
一、外聘委員
1.李淑靜/新北市少輔會委員
2.蘇雪玉/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副教授
3.王淑楨/社團法人台灣復原力社會福利協會秘書長
4.陳星宇/退休
二、內聘委員
1.吳挺鋒/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處長
2.謝仲威/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科長
3.吳雨潔/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科長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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