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交通處會議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
依法登記或設立得合法履約之廠商,包括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學校、公司或商業機構等有採購法第103條所規定情形者,不得參選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廠商需提出下列證明文件(需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決標原則: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二、評審會議日期另行通知。
三、本案投標文件份數:
(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2)標單1份。
(3)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含公會會員證明)1份。
(4)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
(5)切結書(1,2)1份。
(6)信用證明1份。
(7)納稅證明1份。
(8)其餘詳投標須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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