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4號8樓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後續擴充1年,金額上限為9,5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4號8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4號8樓
履約期限
自訂購機關通知日起至工程完成驗收合格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營業項目具有土木相關工程顧問業。
2.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或建築師。
3.室內裝修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金額之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準用最有利標,公開客觀評選出優勝廠商,採複數決標最多決標予8家優勝廠商,議約後決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資格標審查時間:107年3月27日上午10時於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會議室,資格標審查合格廠商方可進行評選,評選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三、本案未盡事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四、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五、服務建議書撰寫格式請參閱評選須知。
六、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評選須知、契約草約等)。
七、釋疑處理:對於本招標案之文件,廠商得於107年03月19日前提出疑義,機關於107年03月23日前依廠商所提疑義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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