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 (前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領標方式詳如附加說明欄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 (前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 (前棟)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營業項目具有:■土木■結構等相關業。(本專案成員至少一位具有土木或結構技師証照資格,且聘僱於投標廠商)
■2.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技師事務所■結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1.凡領參選之廠商限於投標截止日前以函索或自行領取方式辦理。
2.專人領購:請至本府四樓財政處繳交文件書圖費後至本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領取招標文件。
3.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三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200元)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政府),於期限截止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基隆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逾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政府郵遞地址:204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6樓(前棟),基隆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
三、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6年4月11日前提出並送達。
四、106年4月13日開資格標,評選時間另訂,由資格符合之承商進行簡報評選。
※更正事項:
1.本案原公告電子領標檔案〝契約〞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工作範圍及補充上傳該條款內檢測之橋梁名單,另本案無監造部份工作,〝評分表〞評分項目修正,故辦理更正公告並將正確文件檔案上傳修正。
2.請已領標之廠商請洽本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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