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親至本府四樓財政處支付科繳納文件費(新臺幣貳佰元整),後憑收據至交通旅遊處(公共運輸科)(本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總收文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80天(不含機關審查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下列三擇一:
1.技術顧問公司: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顧問公司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書)、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如公會會員證)、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機構為投標顧問公司或合作同意書)。
2.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3.法人: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立案之證明文件,並檢附具規劃或設計能力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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