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30巷123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自決標日起至111.12.31止,保留依各項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採購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30巷123號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30巷123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30巷123號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20電器安裝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本案為不訂底價、固定費用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以總評分最高,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2.參與評選廠商應於110年08月10日(星期二)09時30分前交付服務建議書8份及相關資格標審查所需文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章)送達本校總務處,並於110年08月10日(星期二)10時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參與評選。
3.預定服務建議書說明會時間、地點:
(1)109年08月13日(星期五)上午09:00~11:30。
(2)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3)預定服務建議書說明會時間係屬暫訂,確定時間待本校通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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