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30巷123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76.57.3.5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30巷12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招標方式採「固定費用不訂底價,並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評審最優廠商」,議定合約內容後決標。
2.參加評審之廠商,應具最近一年內與本案相關之實蹟證明等資格文件。
3.參與評審廠商應於110年09月23日(星期三)13時00分前交付活動企畫書5份及相關證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負責人章)送達本校總務處,並於13時30分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參與評審。
4.本案為盡快進行課程,已呈請 鈞長核准,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之規定,經機關首長核准後改採限制性招標。
5.本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325,6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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