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簽約後3日內~107年6月30(配合學校)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
(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F101130)蔬果批發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經合格登記設立依法納稅之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如:公會會員證)
*廠商納稅證明: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應繳納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
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
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
(註: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二者均須檢附)相關文件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
文件影本。
*履約能力證明:
1.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受雇人或從業人
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等。
*廠商聘任合格營養師證明:
應繳交最近一年內薪資證明影本及營養師執業登記影本(正本於審查當日提交)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預定於106年08月28日(一)下午17時00分截止投標。
2.本案預定於106年08月29日(二)上午11時00分假本校會議室進行開標作業,審查廠商資格。
3.本案預定於106年09月01日(四)上午10時00分假本校會議室進行廠商服務建議書評選。
4.評選時間如有變動或因流標取消評選時,將另行電話通知廠商。
5.本案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現場領標地址:基隆市七堵區百一街25號
總務處。
6.每人每餐固定價格新台幣29.5元整(含獎勵金3.5元),獎勵金給付條件須符合「106學年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獎勵金方案」相關規定,且通過國教署補助條件審核通過後給付。
7.本次為第二次公告,原定106年8月30日開始供餐,修正為簽約後3日內開始供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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