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至107年6月30日止,擴充金額兩校共為新台幣44352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基隆市七堵區華興國民小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24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招標標的有關,投標廠商應備至少下列資格之一項
(1)政府有關單位登記合格之農、畜、水產品批發業(零售商)之家禽家畜批發業
(2)畜產品零售業水產品批發業(零售業)
(3)農產品批發市場(零售業)
(4)蔬果批發業
(5)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零售業)
(6)經合法登記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公司或行號,營利事業登記證登記有伙食材料買賣之營業項目,並於投標時提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以適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評定最有利標方式採序位法評定,經出席評選委員多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2.本採購案契約價金結算方式為每人合約單價*實際參加人數。
3.得標廠商請於決標之日起七日內簽約。
4.本案若開標前因故預算或其他因素尚未核准通過,則此標案逕行廢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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