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100號輔導處1樓諮商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100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108.5.21至108.5.29(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經營本採購標的之相關行業,並附下列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
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高中部:自108年5月21日起至108年5月24日(星期二至星期五)。
國中部:自108年5月27日起至108年5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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