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7.8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恆瑞 |
| 聯絡電話 | (02)24579121#502 |
| 機關地址 | 205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 |
| 傳真號碼 | (02)245870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8/07/16 |
| 原公告日 | 108/07/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05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資料每份200元,,郵購者需附回郵票資每標件130元,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郵購者請自行評估郵購時間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7/22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7/22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三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47,000元整(押標金支票請加註"基隆市暖暖區公所"為受款人或繳納現金;履約保證金為決標金額十分之一,得標廠商押標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並於決標之次日起10日繳交履約保證金差額。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5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11月30日竣工或總經費上限使用完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請至暖暖區公所(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二號)二樓 出納室繳交文件圖說費後憑收據至經建課領文件或採電子領標。親自領標期限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21日下午17:00時止。 二、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 |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200元整。 三、 |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 請於108年7月22日上午09時00分前親自送達或郵寄寄達本所﹝基隆市東勢街二號﹞,以郵寄方式請考量郵遞時程。 四、 |
| 開標日期地點 | 108年7月22日上午9時30分整假本所三樓會議室。電話:02-24579121 五、 |
| 其他 | 一、投標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 二、標函應於投標期限前郵寄至基隆市暖暖區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以本所收件時間為準〉。 三、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本所如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並經電視新聞等媒體公告停止上班者,其投標截止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時間截止,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之次日同一時間舉行。 四、訂定契約標的單價時,按預算書單價為基準,乘上決標價與相對預算之比例,計列契約單價,並視該價格為合理單價。 五、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辦理採購,倘投標廠商家數未達三家時,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進行議價或比價程序。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7/22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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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