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7.3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沈雅君 |
| 聯絡電話 | (02)24280677 |
| 機關地址 |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41號1樓 |
| 傳真號碼 | (02)242806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35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3/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3/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3/25 14:00 |
| 開標地點 |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41號1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41號1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惟如決標日逾115年4月1日者,則自決標日起算5個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廠商。 (二)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應檢附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書)。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納稅證明或依法免納稅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五)廠商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人民團體立案證明書等)。 (六)動物照護或犬舍管理相關服務之經驗說明文件(如曾執行犬隻照護、收容管理或犬舍經營等相關業務之證明資料)。 (七)派駐人員名冊及相關經驗說明文件。 三、廠商應具備履行本案所需之人力配置及管理能力,並能配合辦理犬隻照護、環境清潔、行為觀察及相關管理作業。 四、投標廠商得提供過往執行動物照護或犬舍管理相關服務之實績資料(包含犬隻數量及服務期間等),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一覽表。 五、廠商所提經驗及人員資料,應足資證明具備履行本案所需之犬隻照護及管理能力;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履約能力顯有不足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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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