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2樓行政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各級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宗教組織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二)立案之社會團體、社會工作、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民間團體。
(三)立案之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學(協、公)會等專業團體,前開單位其章程明定辦理精神障礙福利業務之立案團體為優先。
(四)精神復健機構、精神醫療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五)居家護理所。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變更需求說明中服務建議書格式(p21),重新公告後等標期期限合理,爰截標及開標日期不變。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了解本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政府機關辦公日8:30-17:00至本局2樓行政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繳交購標費用後領取。
2.電子領標: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三、投標文件如以專人遞送,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政府機關辦公日送件(上午8-12時;下午13-17時)。
四、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請於等標期限115年4月7日12時前提出並送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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