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力,機關將視廠商115年履約及服務情形,決定是否洽原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自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29日止(擴充範圍,機關得依需求於範圍內調整),後續擴充總金額上限為2,600,000元,後續擴充部份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價金以當年度預算核定數為主),並得以換約方式辦理。如原契約條件或價金有所異動則改另與廠商辦理議價(議定服務內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2樓行政科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之ㄧ: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且設有精神科之醫院。
(二)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或心理諮詢、諮商輔導機構。
二、所稱具心理諮詢或諮商輔導執行專業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ㄧ:
(一)領有精神科醫師、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之一者。
(二)大學以上社工、心理等相關科系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了解本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政府機關辦公日8:30-17:00至本局2樓行政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繳交購標費用後領取。
2.電子領標: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三、投標文件如以專人遞送,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政府機關辦公日送件(上午8-12時;下午13-17時)。
四、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請於等標期限114年12月24日前提出並送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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