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徵求雙方書面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價款,以換文方式續約一次(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提供解剖病理科專科醫師、醫事檢驗師證書(已完成細胞醫檢師課程證明),並提供人力配置表與儀器設備一覽表。
(2) 衛生主管機關核發開(執)業執照。
(3) 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或美國病理學會國際認證(CAP)認證證書、品質保證措施(內部品管、外部能力試驗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疑義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8日下午1700時止。
二、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九條;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於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本案係公告金額以下之勞務採購案。
四、得標廠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24,000元整。
五、本案採開口式契約,採折扣率報價、折扣率方式決標,決標後以折扣率計列契約,並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以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新臺幣480,000元整)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原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全案採購金額計新臺幣960,000元整。
六、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
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每日辦公時間請至本院二樓院長室出納處繳交文件圖說費後,至【行政室一】領取招標文件。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72元,連同文件圖說費2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立醫院』,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寄達基隆市東信路282號。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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