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基隆市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7.2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品婕 |
| 聯絡電話 | (02)24224170#356 |
| 機關地址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傳真號碼 | (02)242878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辦理擴充之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2年4月30日內。 二、金額:新臺幣60萬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3/24 |
| 原公告日 | 111/03/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100元,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3/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3/31 10:30 |
| 開標地點 | 基隆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0,000元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依業務需求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機關收發文(202099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從事「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J101990)、「人力派遣業」(營業項目代碼:IZ12010),或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其他團體或組織、自然人、公司組織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會員證明) 三、其他: 1.押標金票據、憑證或現金繳納收據聯。 2.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說明: (1)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3月2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2)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3)投標文件審查、價格文件審查、比減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價格文件審查、比減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4)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投標廠商進入本機關之人員,務必佩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 4.更正事項說明:更換【標單】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3/3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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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基隆市文化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