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自簽約日起1年內新台幣20萬元額度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出納室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4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50日曆天以內(含例假日)
廠商資格摘要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汽車批發業(F114010)、汽車零售業(F214010)、國際貿易業(F401010)、(C801060)合成橡膠製造業、 (C804990)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ZZ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當日資格、規格、服務企劃書審查,評選會議另行通知。
2.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5年11月25日17時30分前提出。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4.包商估價單(共計 1頁)(請廠商一份置於服務企劃書內、一份置於標單封內,兩份內容須一致)。
5. 本採購預算500,000元。前開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6年2月1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如本採購案106年度預算於立法程序中遭删減或未獲通過,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因政策變更,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規定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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