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租賃期為365天,期滿後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期為365天且最多至115年12月31日止,擴充項目為本案工作項目(設備遷移期間不計),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凡經合法登記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廠商均可參加:
一、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金融機構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四、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
依據: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公開招標,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第56條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適用最有利標),就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獲過半數委員個別評定總分80分(含)以上,且序位第一者為最有利標廠商,經簽奉機關首長核定後決標
ㄧ本採購案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三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提出書面疑義之期限:請於112年9月23日中午12時前向本局2樓後勤科提出。
四、本案第一階段訂於112年9月26日上午10時開標,地點:1樓開標室,先就投標廠商資格審查。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依投標時間決定簡報順序)
五、第二階段訂於112年10月4日上午10時,召開投標廠商建議書評選會、地點:本局1樓開標室,請投標廠商針對所提之建議書內容提出簡報,務必準時出席與會(投標廠商於既定之時間經唱名3次未進場者,視同放棄簡報,不得要求另外安排時間,評選委員就廠商建議書逕行評分。)每一廠商簡報時間為15分鐘為限,如有3家(含)以上,每一廠商簡報為10分鐘為限。
六、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提出申訴;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檢舉受理單位: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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