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勞務採購公開招標公告
標的名稱:109年電腦主機及週邊設備維護服務(10902)
承辦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公告日期:108/12/10
公告截止日期:108/12/17
連絡人:行政科(庶務股)黃佩瑩
連絡電話:(02)2433-1888轉812
傳真:(02)2434-0981
公告事項:
【廠商資格】:
1、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8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219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2、專案小組人員應具備如下專門技能證明及專門技能:
(2-1)Cisco網路認證Cisco Certified Network Associate。
(2-2)微軟認證(微軟系統認證工程師)Micr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 Associate:Windows Server 2012(含)以上認證。
(2-3)微軟認證(微軟資料庫認證工程師)Microsoft Certified Database Administrator(MCDBA)或Microsoft Certified IT Professional: Database Administrator。
(2-4)資安工程師: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Systems Security Certified Practitioner。
(2-5)資安系統工程師認證Extreme Certified Specialist – SIEM。
(2-6)Extreme網路資安系統工程師Extreme Certified Expert-Networking。
(2-7)VMware虛擬軟體工程師VMware Certified Professional。
(2-8)Oracle 10G OCP(含)以上。
(2-9)資安駭客認證:CEH(Certified Ethical Hacker)。
(2-10)專案管理:PMP(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3、人員在職與勞保證明文件(需於投標公司任職一年(含)以上)。
【預算金額】:新台幣2,105,816元。
【採購金額】:新台幣2,632,270元。
【文件費】:每件新台幣100元整。
【押標金】:新台幣0元整。
【售標時間】:自108年12月11日上午8時起至108年12月17日下午5時00分止。(星期例假日除外)
【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專人購領:請於公務上班時間內至本局(基隆市安樂路2段162號)六樓行政科(出納)繳納文件費後憑收據至六樓行政科(庶務股)領取招標文件。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請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請加註購領投標文件),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圖說費(每份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稅務局」)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於上班時間寄達基隆市稅務局(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2段162號6樓行政科庶務股收)。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廠商使用本系統網路下載招標文件時,應將系統發給之電子繳交憑據(*.tkn)電子檔使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憑證明細並放入外標封內以供本機關開標時驗證。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四樓總收文室(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2號4樓)。
【開標時間及地點】: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假本局五樓會議室。(電話:02-24331888分機824)
【其他】:
一、本採購案屬達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勞務採購。
二、履約期限: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三、本標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期間約為契約期滿後3個月,金額以實際維護項目及日數計算之。
四、履約地點:本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及違章車牌辨識系統主機裝置地點(信義區、七堵區)等地。
五、決標方式:本採購採總價決標,其決標方式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價為得標廠商。
六、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維護內容規範、維護清單及有關投標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方式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8年12月12日下午5時止前)提出及送達本機關。
八、檢舉: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基隆郵政95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02-8789755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基隆市義一路一號、電話02-24252423及傳真02-24289871)、基隆市稅務局政風室(基隆郵政21-21號信箱、電話02-24331879及傳真02-24331880)。
九、本案為第二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