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視預算通過及後續核定計畫情形,與乙方經議價後,將後續核定計畫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續委託乙方辦理,其委託費用參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二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不超過240萬元(工程規模約2,8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縣政府建設處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縣政府建設處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納稅證明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影本、納稅證明影本、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顧問技術公司登記證影本、技師執業證照影本、納稅證明影本、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附加說明
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算依公共工程(不包含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距費率上限之百分之100計算評估數值,各細項費用評估如下:
1.發包工程費約1,290萬元(工程保險及稅金以0元計算)
2.空汙費約3萬6,120元
3.工程管理費約26萬8,500元
4.其他費用約1萬2,280元
總計計畫費用為1,450萬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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