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R1041209001 已決標公告

將軍街道人行徒步空間暨通學步道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決標日:104/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0,000
原始預算
$ 920,000
底價金額
$ 9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紀邵一
聯絡電話 (06)9991311#50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財經課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聯絡人 紀邵一
聯絡電話 (06)9991311#50
傳真號碼 (06)999185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現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24 10:50
開標時間 104/12/24 11:10
開標地點 望安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二)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影印本)。 b.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2)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影印本) b.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a.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印本)。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4 10:5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6.55
聯絡人
紀邵一
聯絡電話
(06)9991311#50
機關代碼
3.76.56.55
單位名稱
財經課
機關地址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聯絡人
紀邵一
聯絡電話
(06)9991311#50
傳真號碼
(06)999185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現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24 10:50
開標時間
104/12/24 11:10
開標地點
望安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二)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影印本)。 b.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2)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影印本) b.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a.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印本)。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4 10:5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8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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