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或預算金額執行完畢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登記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
2. 遊艇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 客船證書影印本(需30人以上)。(船隻為本公司所有)
4. 船舶國籍證明影印本
5. 附加一艘載客人數30人以上之船隻支援代航證明。(若船隻非為本公司所有,需檢附相關切結書或契約書)
6.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7.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8.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9. 切結書1
10.切結書2
11.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
12. 標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預估需求趟次數為375趟次,以實際趟次數量給付,履約費用上限60萬元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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