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206,24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2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7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廠商亦可單獨投標,投標時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單獨投標者,仍需檢附共同投標廠商-冷凍空調工程業廠商、機電工程業廠商、自來水管承裝商或綜合營造業廠商之證明文件,以供開標時查驗):
(一)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冷凍空調工程業廠商(共同投標廠商1)
(三)機電工程業廠商(共同投標廠商2)
(四)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投標廠商3)
上述廠商若具相關行業別得併為同一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以4家為限。
廠商須檢附資料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書明採購標的名稱,抬頭: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並具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建設課購取。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費用以現金逕向本所建設課購取。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含文件及圖說)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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