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76.56.4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添全 |
| 聯絡電話 | (06)9213822#305 |
|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
| 傳真號碼 | (06)921708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1/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1/17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2樓會議室(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二擇一)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1.郵遞寄至:澎湖郵局第39號郵政信箱。 2.專人送達:本處總務課收發(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投保日中午12時0分起至保險期滿1年中午12時0分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船體保險之勞務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列有經營財產保險之相關保險業者,並具有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資格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要保標的:南海之星客貨交通船(預算20萬元)、南海之星2號客貨交通船(預算50萬元)。 (二)要保資料:如招標文件04-船舶資料。 (三)船舶價值: 1.南海之星:新臺幣1,000萬元整。 2.南海之星2號:新臺幣1億元整。 (四)投保金額: 1.南海之星:新臺幣1,000萬元整。 2.南海之星2號:新臺幣1億元整。 (五)保險自負金額:無。 (六)保險期間: 1.南海之星:12個月,自116年1月19日中午12時0分至117年1月19日中午12時0分止。 2.南海之星2號:12個月,自116年7月29日中午12時0分至117年7月29日中午12時0分止。 (七)保險條款,批改事項,特約條款(條件)及特約保證事項: 1.本保險遵照倫敦保險人協會所訂之協會船舶時間條款(1/10/83)-僅限於賠償全損(包括救助、救助費用及損害防止費用)等有關條文規定投保。 2.本保險遵照協會放射污染點、化學、生物、生化及電磁武器除外條款(10/11/03)。 3.本保險保證須航行區域在【澎湖、臺灣、金門、廈門海域】。 4.本保險保證持有經港務局簽證之合格及有效之船舶檢查證書。 5.本保險保證停航期間不退費約定。 (八)保險單之送達: 1.南海之星:保險單應於116年1月1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核對;逾期未送者,即視為不承包,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2.南海之星2號:保險單應於116年7月2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核對;逾期未送者,即視為不承包,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九)付款方式: 1.南海之星:於116年1月1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保單主要規定事項應有中、英文對照)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經核對無誤後,一次付清款項。 2.南海之星2號:於116年7月29日中午前,將保險單(保單主要規定事項應有中、英文對照)暨其相關附件送至招標機關,經核對無誤後,一次付清款項。 (十)其他事項: 1.得標廠商於檢附保單時需提供保險連絡人名稱、電話、地址等詳細資料,以因應事故發生時緊急通報。 2.事故發生時,為應緊急之需要或經通報後保險人(廠商)無法及時回應時,被保險人(機關)得逕行依實務運作進行拖救、拖繫作業,其有關拖救費用,均由保險人(廠商)負責全額支付。 3.若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被保險人應主動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不得拒絕受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南海之星2號」交通船116年船體保險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保單1份 |
| 預算金額_2 | 2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預估數量_2 | 1 |
| 單位_2 | 保單1份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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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