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目標
(一)改善垃圾轉運監督管控中心漏水問題,確保監督人員可安心安全在管控中心值勤。
(二)改善轉運站北面進場道路與傾倒區路面,並妥善規畫排水系統,確保進場車輛行使順暢與降低維安因素產生,以免路面濕滑泥濘發生車輛翻覆與爛泥隨車輪夾帶出場污染周遭環境。
二、預期效益
(一)改善垃圾轉運監督管控中心環境及設備,使監督查核人員可安心執行相關業務。
(二)改善衛生掩埋場之北面進出場與傾倒區路面,避免發生場內維安事件及保護周遭環境不受車輪夾帶爛泥污染衍生民眾陳情事件。
(三)延長垃圾轉運站路面道路之使用壽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大城北6之1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10 日內開工,開工日起 45 日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應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土木包工業(代碼E102011)、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E103101)
二、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標案預計於開標當日下午15:30在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會議室進行評選會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