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112年度預算金額新臺幣300萬元,112年後續擴充金額為200萬元,期間為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或後續擴充金額用罄止。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擴充項目詳附加說明。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或郵寄至「澎湖郵局88號信箱」,逾時不予受理(郵寄投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程,延誤投標時效,本局概不負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資格:營業項目有水產品零售業、水產品批發業、藝文服務業、演藝活動業、農林漁畜牧顧問業、水產養殖業、管理顧問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0元。
(二)通訊領取者: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招標、決標原則:
(一)招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
(二)決標原則:以「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採不訂底價之固定金額決標。
(三)本案分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及「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地點於本局;「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於「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開標後由業務單位擇期召開,並與評選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
五、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日起20日內。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八、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112年度預算金額新臺幣300萬元,112年後續擴充金額為200萬元,期間為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或後續擴充金額用罄止。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擴充項目如下:
1.澎湖優鮮認證箱網養殖業者4家(含)及魚塭養殖業者2家(含)以上採購澎湖優鮮認證水產品,每家箱網業者採購金額30萬元(含)以上,每家魚塭養殖業者採購20萬元(含)以上,累積金額達200萬元(含)以上。(採購養殖業者可與原採購契約之養殖業者重複亦可洽其他養殖業者採購)。
2.透過實體店面銷售、線上購物、團購活動、禮盒銷售等各項銷售方式,於履約期間達到銷售澎湖優鮮認證養殖水產品金額800萬元(含)以上。
3.後續擴充之工作項目達成績效得依照機關擴充金額按比例調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